井田创作联谊会公约
第一条 联谊会名称
井田创作联谊会。
第二条 联谊会宗旨
组织和团结广大从事产品设计、文学创作、产品物语创作和营销策划的爱好者共同切磋学习,集思广益,努力提高自身的创新、创作水平。为个人会员创造一个施展才华的平台,更为企业会员广揽优秀的产品设计方案、开拓市场、品牌推广。
第三条 联谊会组成
井田创作联谊会由企业会员与个人会员两部分组成。
第四条 协会地点
本会办公地点设在中山市小榄镇小榄大道南34号(非常小器公司总部)。
第五条 业务范围
(一) 本联谊会为非盈利组织;
(二) 联谊会定期组织企业会员发布产品创作需求沙龙;
(三) 联谊会定期组织个人会员参与企业会员发布的产品创作需求沙龙;
(四) 联谊会不定期邀请相关行业专家举办讲座与论坛;
(五) 联谊会不定期组织与主题相关的参观、考察活动,收集整理活动的成果;
(六) 加强与其他创意协会的联系和交流,扩大创意交流空间。
第六条 申请加入本联谊会的会员,必须具备下列条件:
(一)拥护并遵守本会《公约》;
(二)有创意创新需求的各企、事业单位;
(三)热心、专注于产品创意创新的社会各界人士:包括产品的命名、外观设计、结构设计、模具设计、为产品提炼故事、撰写软文等相关内容。
第七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
(一)由本人申请,提交入会申请书。
(二)经联谊会讨论通过。
(三)由联谊会秘书处发给会员账户及密码。
第八条 企业会员享有的权利及义务:
(一)发布产品设计需求主题和标的。包括为产品命名、产品外观设计、结构设计、模具设计、产品背景故事提炼、产品文化内涵提炼、相关软文等;
(三)企业与应标会员洽谈中标方案;
(四)对本会工作享有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;
(五)入会自愿,退会自由。
第九条 个人会员享有下列权利及义务
(一)展示自己的专业水准,完成企业的项目需求;
(二)会员作品被企业采纳,获得企业提供的相应的经济报酬;
(三)与企业相互磨合,获得与企业会员长期合作的机会;
(四)对本会工作享有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。
(五)入会自愿,退会自由。
第十条 会员退会
会员的会费以年度计算,年度届满仍不续交会费者,视为自动退会。
第十一条 联谊会年度会费标准
企业会员每年12000元,个人会员每年180元。
第十二条 本会经费用于《公约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发展和会员活动、信息交流。
第十三条 本会是一个业余爱好者的联谊机构,为企业与个人牵线搭桥,促进企业与个人的深度合作,创造共同价值。本会不参与任何形式的商业行为。
第十四条 本会建立严格的财务流水账目管理,保证每笔收支的真实、准确、完整。会员可通过网站后台随时监测收支情况。
第十五条 本《公约》的解释权归联谊会秘书处所有。
